欢迎来到 证券法治网!!
现在位置: 首页 > 意见征求

关于就《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...

2020-03-06 08:58:34 作者: 来源:

  2019年12月28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《证券法》,新《证券法》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为落实新《证券法》关于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新要求,我会研究起草了《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  1.电子邮件:flbpublic@csrc.gov.cn。

  2.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,邮编100033。

  3.传真:010-88061401。

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。
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证监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2月29日